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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弘扬宪法精神 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参保范围不断扩大 基金数量不断增加 待遇标准不断提高 社会保险为本市1000万参保人撑起保护伞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12月03日【字体:

    目前,上海约有60万户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人数约为1000万人。今年,申城社保缴费金额将突破2500亿元。随着《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进入第四个年头,企业和劳动者对社保缴纳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12月1日,本市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12月1日至7日的一周内,以“依法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为重点,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条款。

 社保欠缴单位将被公示   

    目前,本市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自觉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社会保险费征收和基金管理依法有序。然而,也有少数用人单位缺乏依法缴费意识,不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近日,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实施社会公开告示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意见》明确本市建立社会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的社会公示平台,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经依法征收后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实施公示。社会公开告示内容主要为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名称及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泛开展社会保险依法征收宣传,切实履行《社会保险法》赋予的依法征收工作职责,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和工资总额专项审计,督促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实施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存款账户并申请行政部门做出划拨决定,实施银行划拨社会保险费;对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进行查处,追回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为参保人撑起保护伞

    《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社会保险基金征收职责,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各项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参保范围不断扩大。截止到2013年12月底,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42.98万人,其中离退休(职)人员390.63万人;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47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5.18万人;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52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4l.5l万人。

    基金总量不断增加。截止到2013年12月底,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6.75亿元,基金支出1233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44.70亿元;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亿元,基金支出3.5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30亿元;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83亿元,基金支出30.7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8.73亿元。

    待遇标准不断提高。2013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2656元;本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545元;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583元。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从为参保对象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入手,构建了“3+1”的经办服务格局,即“网上、柜面、社区”三位一体的经办服务模式和一个标准化的经办服务大厅。同时,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委托了全市13家金融机构提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服务,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网点达3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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