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4月5日清明节为国定放假日,正值星期六,故放假延至4月7日,共计三天。4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负责人预先安排好相关工作。
2、放假前请注意关闭门窗、电器、和管道阀门。
3、放假期间要外出的员工请注意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中心
行 政 部
2014年3月31日